见说

见说妖星犯斗躔,苍黄已似永嘉年。巫阳始信天真醉,精卫初无海可填。

儿戏干戈军灞上,夜来烽火照甘泉。小臣剩有平边策,祗换东郊种树篇。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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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望弦将下,徐亏魄未亡。入风微绕晕,隐雾细含光。

半露婵娟影,俄分丛桂香。扇疑残白羽,镜欲掩红妆。

宝宇修非久,金枢坏不妨。兔方潜玉窟,蟾尚恋银潢。

映浦珠难合,沉波绮慢藏。宫曾奔羿后,树已斫吴刚。

丸碎鹊惊堕,冰消轮碍翔。孤升经雁塞,缺照度兰房。

眉黛新犹好,容华盛岂常。清晖如可玩,彻夜只飞觞。

听说西方无量乐。三贤十圣同依托。稽首弥陀圆满觉。长参学。川流赴海尘成岳。佛性在躬如玉璞。须凭巧匠勤雕琢。凡圣皆由心所作。难描邈。华台宝座珠璎珞。

草色斑斑春雨晴,利仁坊北面西行。

踟蹰立马缘何事,认得张家歌吹声。

退食公堂自凭几,不动不摇心似水。霹雳一声透顶门,惊起从前自家底。

举头苍苍喜复喜,刹刹尘尘无不是。中下之人不得闻,妙用神通而已矣。

紫玉槎牙蚀藓痕,黄昏扶醉倍精神。一枝冷曳孤山雪,七尺横拖庾岭春。

江路策云香在手,溪桥挑月影随人。归来却笑林和靖,还现堂中上座身。

紫皇亲驾按寰瀛,又见鲸波彻底清。仙籍不能无谪降,尘缘敢恨有亏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