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既望弦将下,徐亏魄未亡。入风微绕晕,隐雾细含光。
半露婵娟影,俄分丛桂香。扇疑残白羽,镜欲掩红妆。
宝宇修非久,金枢坏不妨。兔方潜玉窟,蟾尚恋银潢。
映浦珠难合,沉波绮慢藏。宫曾奔羿后,树已斫吴刚。
丸碎鹊惊堕,冰消轮碍翔。孤升经雁塞,缺照度兰房。
眉黛新犹好,容华盛岂常。清晖如可玩,彻夜只飞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