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罨空淡色,黯杏叶河梁,燕风微峭。冻波乍袅。卷愁心似惜,乱沙鸥老。
觑冷春红,细踏瑶光镜晓。唤吴棹。怕幽约五湖,花梦稀到。
楼观还缥缈。是乱蜃飘寒,碎玉凝照。度春草草。被琼妃断却,翠温帘窈。
倦笛飞梅,怨咽江城变调。柳绵早。误东园、凤靴人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