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汤汤汶水波,西骛复东注。势虽汗漫来,止可流束楚。
发源本清浅,才夏即沮洳。安能浮重载,通漕越齐鲁。
有时汎商舶,潦涨藉秋雨。船官行有程,至此日艰阻。
钜野到齐东,著浅凡几处。必资州县力,涩滞方可度。
漫村赶丁夫,所在沸官府。先须刮流沙,推挽代篙橹。
硬拖泥水行,奚异奡荡努。涉寒痹股腓,负重伤背膂。
咫尺远千里,跬步百举武。兹焉幸得过,断流行复阻。
又须集牛车,陆递入前浦。中间吏因缘,为弊不可数。
蛮梢贪如狼,总压暴于虎。所经辄绎骚,不若被掠虏。
盻盻入海口,未免风浪鼓。舟中一斛粟,百姓几辛苦。
今复起堰坝,壅积百方禦。木石动万计,科配困氓伍。
不思根源微,堤障深几许。转漕本便民,广储实国补。
事功贵顺成,勉强终龃龉。海道事已然,又复有此举。
惜将生民力,委弃若泥土。山东实重地,一静乃可抚。
尝闻建隆间,有相曰赵普。凡百投利人,罢遣皆不取。
以兹报国恩,后世比申甫。黄阁十馀年,清风一万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