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春风不暖垂杨树,吹却絮云多少。燕子人家,夕阳巷陌,行入野畦深窈。筹花斗草。记小舫寻芳,断桥初晓。那日心情,几人同向近来老。
消忧何处最好。夜深频秉烛,犹是迟了。南浦歌阑,东林社冷,赢得如今怀抱。吟悰暗恼。待醉也慵听,劝归啼鸟。怕搅离愁,乱红休去扫。
盗贼虽已远,有田无人耕。夫子久官此,四顾难为情。
散赀给牛耔,俾各遂所生。流亡渐以集,秧稻亦纵横。
丰登会有日,《击壤》歌承平。奈何天隐痗,一雨不肯晴。
三农果何辜,今秋又无成。我家劣得饱,念彼泪如倾。
作诗祷上帝,庶几鉴吾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