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降陟虽疲迹,眺览用怡心。心怡体自调,支策探道林。
是时春初暮,遥绿结屯阴。一幡飏空表,双树吐缘寻。
初窥但绝壁,缓步得精蓝。开士久杜机,眄睐不能禁。
延我坐芙蓉,啖我以林檎。清梵和流泉,噌吰海潮音。
忽睹西岫景,圆规已半侵。归来愧禽鱼,自得忘高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