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无多屋宇,阑干几曲,垂荫不用五柳。秋香早觉墙阴放,偏是苦吟时节,最怀良友。
雨歇门前双桨至,喜共对、琴尊清昼。总不问、旧好新知,且分韵凉牖。
爱尔金荃丽句,藤枝桑屐,合在湖山相候。剧怜朱十,软红尘里,此际逍遥能否。
纵天涯有梦,那得今宵共杯酒。当筵底、漫辞沉醉,未到重阳,黄花先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