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事今年概可知,柳青桃碧有兴衰。短萧横笛夜相向,紫殿红楼春正悲。
旧燕去还留后约,新鸿来欲负前期。单衣试酒心情减,怕说鸾镮拾翠时。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要赞而无德可赞,要骂而无过可骂。
赞与骂不及处,大地而小能载。
绿染晓云冉冉,红酣晴雾冥冥。银簪悬烛锦官城。
困倚墙头半影。
雨后遍饶艳冶,燕来同作清明。更深犹唤玉靴笙。
不管西池露冷。
春日熙熙百鸟鸣,东溪试步觉芒轻。閒来閒往曾无为,时笑时歌自有情。
止水触风微起縠,过云生雨略搀晴。邻翁偶揖还相汎,道是先生底独行。
谬守无奇只靠于,一编周易一炉烟。
抽毫难出相如右,觅句敢居灵运前。
酒酌山羊方饯腊,签鸣土鼓又祈年。
何时独放扁舟往,淡月西古柳边。
寺门松未老,早有鹤来栖。
一夜枕衾冷,半天风雨啼。
败叶辞故枝,惊飚送微雨。
田庐向收获,城中亟完补。
游子欲何之,道路修且阻。
挽首谢田父,予生厌覉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