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昨夜东风嚇,江花浮皓魄。晨越披衣眺,回飙荡扫辟。
周道不可见,独馀寒山积。幽涧冽孤清,碧峰澹虚莫。
艳质远尘纷,冰心聊自惜。岂不向朱门,庭多车马迹。
泥泞滓素贞,驱除难假借。所以守深藏,独往辞炎赫。
终当随阳春,飞洒玉阶白。一点下殿衣,明王欣瑞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