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樊按察

暮云残雨望觚棱,忆掌丝纶佐中兴。新种柳槐春夹道,偶临凫雁夜张灯。

酒人刻烛思高适,仙侣移舟愧李膺。东阁祗今成马厩,知君未忍薄孙宏。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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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已破五,年又过半。拄杖拈来,如何判断。百年三万六千日,也是秦时

栖迟破屋下,书史自徜徉。道不嫌清苦,人皆笑独狂。

晚花亏雨露,老树惯风霜。莫望阖门北,愁云天外长。

桥上功名五十年,贪程谁肯顾危颠。

世间多说行仁义,少似先生行得全。

兰访新成着钓纶,肩舆从此事平分。云山到处天开画,风水有时川会文。

内史空留三泖宅,鸱夷终策五湖勋。高秋一曲凌波调,不是閒人未许闻。

十载一相见,匆匆此夜心。月如前度好,情觉老来深。

旧识无多在,新诗喜共吟。明朝溪路远,不厌酒频斟。

玉殿吹笙第一僊,花前奏罢色凄然。

忆曾偷学春愁曲,谪在人间五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