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剩西山、露皴烟妩,搴帘犹认残照。斜街一个诗人屋,堆赚乱愁如草。
春又老。正往日寻常,莺燕迷昏晓。尘龛自扫。对浅壁荒灯,高城皛月,支枕忆年少。
东华梦,前辈风流未杳。藤花曾共吟笑。玉珂金马扶归夜,还补沧桑词稿。
君莫恼。君试问、晚晴定甫谁同调。神州坐啸。
让老子婆娑,朝衫脱却,将去换清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