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残春动雪消初,才读浔阳九日书。魏阙江湖犹剩汝,中年哀乐正愁予。
论交宿昔心仍在,报国蹉跎计未疏。终见汉廷徵汲黯,郡中早晚候轺车。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玉殿朝初退,天街一看春。南山初过雨,北阙净无尘。夹道夭桃满,连沟御柳新。苏舒同舜泽,煦妪并尧仁。佳气浮轩盖,和风袭缙绅。自兹怜万物,同入发生辰。
祠凭怪神树不伐,树得岑阴神托威。
乡人奠酒女巫醉,祠树不知谁是非。
洛京十载别,东林访旧扉。山河不可望,存没意多违。
时迁迹尚在,同去独来归。还见窗中鸽,日暮绕庭飞。
二十在边城,军中得勇名。卷旗收败马,占碛拥残兵。
覆阵乌鸢起,烧山草木明。塞闲思远猎,师老厌分营。
雪岭无人迹,冰河足雁声。李陵甘此没,惆怅汉公卿。
山枕莺声晓,羽觞花片飞。昨朝犹道未成归。不记春衫襟上、旧题诗。
愁眼垂杨见,苦心红烛知。翻成怕见别离时。只寄一声将息、当相思。
促席杯当手,搴芳玉映除。棋谈安石野,字问子云庐。
物色凌寒转,年光入鬓疏。还怜魏公子,情竭在前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