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除日得王抚州乃徵重阳书却寄

腊残春动雪消初,才读浔阳九日书。魏阙江湖犹剩汝,中年哀乐正愁予。

论交宿昔心仍在,报国蹉跎计未疏。终见汉廷徵汲黯,郡中早晚候轺车。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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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分袂真吴越,燕拆莺离芳草歇。年少烟花处处春,北邙空恨清秋月。

依岸积,逐溪流。故枝无计暂相留。若比春花还后落,算渠耐久到深秋。

独酌花前醉忆君,与君春别又逢春。

惆怅银杯来处重,不曾盛酒劝闲人。

句

人过远村秋日晚,鸟飞平野暮天空。

处处橙黄橘绿,家家莼菜鲈鱼。

昨夜秋风又起,扁舟谁赋归欤。

今朝血泪问苍苍,不分先悲旅馆丧。人送剑来归陇上,

雁飞书去叫衡阳。还家路远儿童小,埋玉泉深昼夜长。

望尽素车秋草外,欲将身赎返魂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