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落霜繁短景催,年年玉笛唤愁回。江边日夕垂垂发,雪后园林细细开。
香与蕙难争百亩,白如榆不上三台。春风词笔流传遍,悔向扬州倚阁来。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丹是色身至宝,炼成变化无穷。更于性上究真宗。决了死生妙用。不待他身后世,现前获福神通。自从龙虎著斯功。尔后谁能继踵。
野梅荒草水边坟,无处从人问子孙。三尺断碑今又失,几多遗恨夕阳村。
零落栏杆暗藓侵,花苞憔悴怨春深。吾君意在延经艺,不学前王宴豫心。
插苇截湾流,寒鱼未能越。
安知罟师意,设网遮其阙。
不须芳饵悬,何待清歌发。
所获胜纶竿,宁闻忧泽遏。
突兀承苍汉,空蒙生紫烟。登临飞鸟上,望到夕阳边。
气接云林洞,光涵月涧泉。香炉峰下景,同此类超然。
曲水传觞盛,皇只布德初。
海波翻雅奏,云露湿华裾。
晴送君恩暖,寒收物意舒。
春耕无叹息,庶不负于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