窈窕馀香满眼时,往年独对惜分携。桃明柳媚不能奈,燕舞莺啼相与期。
铁骑勒春真造次,金钗催暮太支离。小楼昨夜有风雨,君在梦中应未知。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古来儒术士,岂为胜籯金。更求紫与青,陋哉徒苦心。
有儿如少翁,但可污儒林。我歌劝学诗,以为邹鲁针。
千金騕袅骑,万斥流水车。争游上林里,高盖逗春华。
古人重傩疫,时俗事襘禳。岁阳欲改律,舆鬼寖耀铓。
厉神乃恣肆,魃蜮并猖狂。侲僮幸成列,巫觋陈禁方。
虎头眩金目,玄制炳赤裳。桃弧驱灾沴,豆砾毙瘅刚。
八灵悉震慑,六合高褰张。清宁信不害,动静维吾常。
世途颇险盭,人魅更跳梁。狐鼠戴介帻,夔魖窃香囊。
煎熬到膏髓,击剥成疕疡。乘风作国蠹,抵隙为民殃。
自从九鼎没,谁使百怪藏。瘃寒服褅帛,饥窭食閒粮。
芦花敝汝体,橡栗馋吾肠。地肤竟卷去,天孽俱彫伤。
神荼欲呀啖,蟠木蔓不长。蒙倛强颜貌,枯竹无耿光。
圣言谓近戏,五祀徒惊惶。惜哉六典废,述此时傩章。
龙门点额意何如,红尾青鬐却返初。
见说在天行雨苦,为龙未必胜为鱼。
泠冷七弦琴,飞声白云上。三十六洞天,不假卢敖杖。
散发踞胡床,徐看白云过。时有鹿麋来,胡床相对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