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江汉分楚望,衡巫奠南服。三湘沦洞庭,七泽蔼荆牧。
经途延旧轨,登闉访川陆。水国周地险,河山信重复。
却倚云梦林,前瞻京台囿。清雰霁岳阳,曾晖薄澜澳。
凄矣自远风,伤哉千里目。万古陈往还,百代劳起伏。
存没竟何人,炯介在明淑。请从上世人,归来蓺桑竹。
白首非少年,还山学隐仙。时寻羡门子,飞佩声珊然。
春来桃花岩,看云随处眠。五城非迥绝,三岛遥勾连。
闲中攀碧萝,直上昆崙巅。黄鹤东南来,叫破万里天。
松弦翠涛响,泉沫珠颗圆。丹光射白日,芝草摇晴烟。
伴鹿坐花雨,呼龙耕玉田。久怀冲举愿,永谢尘世缘。
寄言霜台客,可以同周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