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道胜业兹远,心间地能隙。桂橑郁初裁,兰墀坦将辟。
虚檐对长屿,高轩临广液。芳草列成行,嘉树纷如积。
流风转还径,清烟泛乔石。日汨山照红,松映水华碧。
畅哉人外赏,迟迟眷西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