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广雅尚书于晦若沈子封王韬甫宝瑞臣朱桂卿置酒天宁寺展重九兼赠别樊按察作

一角燕云局已阑,琼楼人去太高寒。江山尽在残阳里,南渡君臣著眼看。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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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载同年泪,因君更满襟。辞家万里远,忧国二毛侵。

病减郎官俸,贫挥使者金。平生冰雪操,弦绝为知音。

狂心难按是今年,花市湖堤早著鞭。笑倩客扶桃叶醉,喜听人骂柘枝颠。

神仙枉被浮名误,宰相何妨曲子传。圣代独能容放荡,醉侯汤沐不教镌。

青山山下屋,重到最伤神。门掩桐阴日,池分草色春。

雨云翻覆手,石火去来身。误杀空梁燕,归寻旧主人。

山水空青处,烟萝鸟道边。千门初禁火,独树已啼猿。

涓溜和清唱,飞花拂绮筵。回首古城下,新冢草芊芊。

相见。鱼山畔。五载精诚重会面。云軿霞靷神仙伴。

心感多情弦掾。同车还许同心绾。洛水春波婉娈。

拾遗流落锦宫城。故人情。眼为青。时向百花,潭水濯冠缨。韦曲杜陵行乐地,尘土暗,叹漂零。园翁溪友总比邻。酒盈尊。肯相亲。落日蹇驴,扶醉两眉颦。磊落平生忠义胆,诗与酒,醉还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