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角燕云局已阑,琼楼人去太高寒。江山尽在残阳里,南渡君臣著眼看。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十载同年泪,因君更满襟。辞家万里远,忧国二毛侵。
病减郎官俸,贫挥使者金。平生冰雪操,弦绝为知音。
狂心难按是今年,花市湖堤早著鞭。笑倩客扶桃叶醉,喜听人骂柘枝颠。
神仙枉被浮名误,宰相何妨曲子传。圣代独能容放荡,醉侯汤沐不教镌。
青山山下屋,重到最伤神。门掩桐阴日,池分草色春。
雨云翻覆手,石火去来身。误杀空梁燕,归寻旧主人。
山水空青处,烟萝鸟道边。千门初禁火,独树已啼猿。
涓溜和清唱,飞花拂绮筵。回首古城下,新冢草芊芊。
相见。鱼山畔。五载精诚重会面。云軿霞靷神仙伴。
心感多情弦掾。同车还许同心绾。洛水春波婉娈。
拾遗流落锦宫城。故人情。眼为青。时向百花,潭水濯冠缨。韦曲杜陵行乐地,尘土暗,叹漂零。园翁溪友总比邻。酒盈尊。肯相亲。落日蹇驴,扶醉两眉颦。磊落平生忠义胆,诗与酒,醉还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