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菊花饷恽薇孙学士诗来用渊明自拟作此答之 其六

不为饥驱始叩门,时时觅路向桃源。韩亡秦帝皆閒事,忠义区区未要论。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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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衣鹤发老沧波,尺牍遥传念钓蓑。目断天涯秋月满,梦飞江左暮云多。

新诗古调难为和,丛菊丹岩只自歌。海内才名珍重意,著书终日掩藤萝。

向晚新城道,舟移镜里天。湖宽迟鸟路,水暖上渔烟。

泽国吾乡似,归程客梦先。片帆从此去,泛宅霅溪边。

乘舆执玉已登坛,细草沾衣春殿寒。

昨夜云生拜初月,万年甘露水晶盘。

甬水楼头看尽山,南城寺里扣禅关。老师多事犹相记,千里驰书慰病孱。

杖屦千崖表,波涛万顷前。琼天吹不定,银地湿无边。

一石当流出,孤尖卓笔然。更将垂老眼,何许看风烟。

多雨绝尘事,寥寥入太玄。城阴疏复合,檐滴断还连。

念我劳造化,从来五十年。误将心徇物,近得还自然。

闲居草木侍,虚室鬼神怜。有时进美酒,有时泛清弦。

声真不世识,心醉岂言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