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迁客就一醉,主人空金罍。江湖青山底,欲去仍裴回。
郭侯未相识,策马伊川来。把手相劝勉,不应老尘埃。
孟阳逢山旧,仙馆留清才。日晚劝趣别,风长云逐开。
幸随板舆远,负谴何忧哉。唯有仗忠信,音书报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