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左人才略等夷,前王后谢强支持。平生不解吟梁父,料理扁舟觅范蠡。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从教节序暗相催,历日尘生懒看来。却是石榴知立夏,年年此日一花开。
风阵阵。吹落杨花无定。酒病厌厌三月尽。花檀红自隐。新绿轩窗清润。月影又移墙影。手捻青梅无处问。一春长闷损。
银塘朱槛曲尘波。圆绿卷新荷。兰条荐浴,菖花酿酒,天气尚清和。
好将沈醉酬佳节,十分酒、一分歌。狱草烟深,讼庭人悄,无吝宴游过。
风尘日骚屑,耆哲晨星稀。
九原不可作,斯文今谁归。
临风想孤标,把酒哦落晖。
扁刻见尚友,雪堂密传衣。
归帆拂苹波,晴烟抹松扉。
满箧贮宝刻,展诵省昨非。
良时不克俱,悠悠子行迈。行迈之何方,乃在万里外。
汎舟涉江湘,道远阻湍濑。我心思桂林,倚立增叹嘅。
河清岂无期,奈此日月逝。所愿芳未歇,及兹采荃蕙。
水曲桃花暗,灵岩信有仙。虫书留古洞,鹤驾去何年。
白犬眠金灶,苍龙饮玉泉。愧非嵇叔夜,来此竟空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