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菊花饷恽薇孙学士诗来用渊明自拟作此答之 其十八

江左人才略等夷,前王后谢强支持。平生不解吟梁父,料理扁舟觅范蠡。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猜你喜欢

从教节序暗相催,历日尘生懒看来。却是石榴知立夏,年年此日一花开。

风阵阵。吹落杨花无定。酒病厌厌三月尽。花檀红自隐。
新绿轩窗清润。月影又移墙影。手捻青梅无处问。一春长闷损。

银塘朱槛曲尘波。圆绿卷新荷。兰条荐浴,菖花酿酒,天气尚清和。

好将沈醉酬佳节,十分酒、一分歌。狱草烟深,讼庭人悄,无吝宴游过。

风尘日骚屑,耆哲晨星稀。

九原不可作,斯文今谁归。

临风想孤标,把酒哦落晖。

扁刻见尚友,雪堂密传衣。

归帆拂苹波,晴烟抹松扉。

满箧贮宝刻,展诵省昨非。

良时不克俱,悠悠子行迈。行迈之何方,乃在万里外。

汎舟涉江湘,道远阻湍濑。我心思桂林,倚立增叹嘅。

河清岂无期,奈此日月逝。所愿芳未歇,及兹采荃蕙。

水曲桃花暗,灵岩信有仙。虫书留古洞,鹤驾去何年。

白犬眠金灶,苍龙饮玉泉。愧非嵇叔夜,来此竟空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