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鹅溪清丝清如冰,上有千岁交枝藤。
藤生谷底饱风雪,岁晚忽作龙蛇升。
嗟我虽为老侍従,骨寒只爱布与缯。
床头锦衾未还客,坐觉芒刺在背膺。
岂如髯卿晚乃贵,福禄正似川方增。
醉中倒著紫绮裘,下有半臂出缥绫。
封题不敢妄裁剪,刀尺自有佳人能。
遥知千骑出清晓,积雪未放游尘兴。
白须红带柳丝下,老弱空巷人相登。
但放奇纹出领袖,吾髯虽老无人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