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华堂绣幕双雕栊,树间灵鹊穿玲珑。当春解识芳菲意,镇日相呼楼阁风。
疏枝密叶闹复歇,曲槛丛台西忽东。共爱羽毛争洗濯,由来律吕自谐同。
此时闭户填青葱,昨日天书下紫宫。已喜西州金印大,何如南海画图工。
开筵置酒宾燕喜,爱画索诗公意浓。却愧当年赋鹦鹉,气酣捉笔如飞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