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半世飘蓬笑此身,情深月夕与花辰。天心数点参禅奥,石上三生悟夙因。
竹影撑云惊睡犬,鸟声啼柳醒行人。西廊一阵东风起,洒落荷珠泻白银。
丹鹤结青士,玄鹿侍苍官。寿仙堂下,应伴凫舃戏莱斑。麟记当年绣绂,燕剪今朝彩胜,淑气逐椒盘。孕毓阳和粹,独占一春先。平淮了,勋业盛,傲东山。中原犹待经略,趣诏凤池还。更数尧阶五荚,又上华封三祝,千载圣须贤。即拜玉枝赐,长冠紫宸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