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比部仁寿属题道光四年搢绅册

一绢谁知值万钱,有田种谷血成川。太平尚见开元日,要和夔州忆昔篇。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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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识夫子面,便获夫子心。夫子一启颜,义重千黄金。
平原孟尝骨已土,始有夫子堪知音。忽然夫子不语,
带席帽,骑驴去。余对醁醽不能斟,君且来,
余之瞻望心悠哉。零雨其濛愁不散,闲花寂寂斑阶苔。
不如对此景,含笑倾金罍。莫问四肢畅,暂取眉头开。
弦琴待夫子,夫子来不来。

寡欲贫何损,无才老更宜。

挂墙多汉刻,插架半唐诗。

饭已频摩腹,儿来暂解颐。

尚悲吴蜀远,未免故人思。

碧嶂层层玉洞秋,云烟缥缈似丹丘。祗应与子携琴去,共住仙人十二楼。

春浮沙际浩无涯,鸂鶒撩人近复赊。香灺煖风催试葛,江光新潦约回槎。

南山亦有蘼芜草,此日徒怜百合花。总是铁肝销不得,蛮烟未灭肯为家。

楚国多芳草,或以美人名。重瞳气概销尽,大树极飘零。

惟有托根故垒,万灶荒燐灭处,红沁血华腥。芒刺抱遗恨,枝叶尚南倾。

六国后,三尺剑,一杯羹。奈何唤罢,帐下垂首惜娉婷。

齐女魂依乔木,蜀帝神游故国,哀怨不堪听。人彘亦何补,功狗尽遭烹。

丹林一叶旧。

碧草从此空。

烟光拂夜色。

华舟荡秋风。

敛意怅何已。

极望情思中。

瑶澜寂以晏。

若采能几终。

暮心亦谁寄。

江皋桂有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