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菊花饷恽薇孙学士诗来用渊明自拟作此答之 其三

菊花无地寄遗芳,局促江山气不强。我见寄奴应北面,三擒天子到咸阳。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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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鹢鸣镳鼓吹喧,繁华应胜渡江前。吟梅处士今还在,肯住孤山尔许年。

轻寒欺短袂,软红醉踏,断梦拟重温。画楼天半起,燕去谁家,冷落旧巢痕。

柔波漾碧,载短楫、曾赋桃根。归路遥,角声吹送,次第近黄昏。

纷纷。横云征雁,噪柳飞鸦,写凄凉不尽。还暗惊、高梧金井,啼纬秋魂。

相思岁岁花争发,愿小山、丛桂留人。筝柱换,歌声又软梁尘。

羽客已登仙路去,丹炉草木尽凋残。

不知千载归何日,空使时人扫旧坛。

白发看花不羡仙,一双金屋贮婵娟。琴心未识狂司马,老嫁商人镇独眠。

青山绕屋水侵篱,拙计何妨与世违。窗有残灯供夜读,瓶无储粟补朝饥。

日长门巷荆枝合,岁暮风霜塞雁归。白首重来耆旧尽,馀年从此永相依。

玉篆金章咏洞真,真中高妙孰能伦。

世缘拨去神常静,精食休来甑已尘。

且为圣明常赞化,未应栖遯便终身。

自循多幸因君命,得往琳宫见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