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水萧萧白日寒,单车西去报燕丹。诗人未必真平淡,寄语钟嵘仔细看。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杨家孤子女儿裴。碧海青天怨未降。闲向壳公乞神谶,长明灯下荐爷娘。
落日维舟好,君其问水滨。举觞遥送鸟,倚树醉看人。
各负诗无敌,翻惊会有神。明朝在城郭,骑马共风尘。
半月无双影,全花有四时。摧藏千里态,掩抑几重悲。促节萦红袖,清音满翠帷。驶弹风响急,缓曲钏声迟。空馀关陇恨,因此代相思。
初疑瓠子堤决,又恐娲皇石穿。
已是吹翻茅屋,那堪流了葑田。
南北分双刹,公私限五塘。蚶祠开锁碎,蟹井幕荒凉。
酒熟传红泛,抢珍异墨黄。飘零晋耆旧,冠剑几星霜。
酌水兮澧清,酹月兮洞庭。公读书兮湖上堂,波涛卷兮胸中甲兵。
浩然兮长在,烟水兮茫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