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诗 其一

强将一祖配三宗,流派江西本自同。不是观林诗话在,谁知山谷学荆公。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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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夜江烟定,春星次第开。

沙明潮月吐,风善树香来。

炊击渔航火,酤安野市醅。

闲心兼静侣,鸥鸟尔何猜。

径尺千馀朵,人间有此花。今朝见颜色,更不向诸家。

荔子无几何,黄柑遽如许。迁臣不惜日,恣意移寒暑。

层巢俯云木,信美非吾土。草芳自有时,鹎鵊何关汝。

游人三五竞前途,借问侬家谁阿姑。侬在梅花梢下住,玉为颜色雪为肤。

梅边又上帝王都,柳上俄空处士庐。

汉月楚星人去后,淮云蜀雨事何如。

东龟不食西征缺,南雁难期北信疏。

此去叫阍天路直,何时快睹茂陵书。

故人南去尽,沙际雁飞飞。撩乱论兵日,等闲捐佩归。

鹿门终自远,龙性断难违。便与文偕隐,宵深不掩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