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菊花饷恽薇孙学士诗来用渊明自拟作此答之 其十九

荆州已失国西门,北府兵来鼓角翻。陵墓不移钟簴在,有人流涕望中原。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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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应清商,嫩凉生、金风乍飘林叶。玉兔腾精,光浸楼台,宛似广寒宫阙。远山横翠烟霏敛,鹊枝绕、蛩声凄切。气萧爽,一年好处,桂花时节。
香压群芳妙绝。记蟾窟高枝,两曾攀折。思报君亲,何事壮怀犹郁。传岩莘野时方隐,心先定、经纶施设。赏花醉,持杯更邀皓月。

万竹先生八十春,乌纱拜领适逢辰。遥知寿算元无极,岁岁逢辰感圣恩。

姑射吸风仍饮露,洛妃习礼更明诗。

梅花浑不施朱粉,直以天香与雪肌。

吏身拘绊同疏属,俗眼尘昏甚瞽矇。辜负终南好泉石,一年一度到山中。

骨醉于菟一掬春,掌中白额气如云。南山月晕梦初醒,北海风生酒半醺。

畅饮自怀班定远,酣歌谁酹顾参军。醉乡亦有封侯地,笑绾金符便策勋。

柴扉寂寞枕江开,久拟逃名学老莱。白发经秋看更短,衰颜得酒怪能回。

为台欲待生新月,扫径仍教护旧苔。老觉耽诗终漫兴,故人才或似邹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