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广雅尚书宝侍讲熙樊按察增祥李府丞盛铎沈编修曾桐饮市楼福兴居

马行灯火渐凄清,卷里厨娘识旧京。话到贞元朝士尽,白头节度不胜情。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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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闭碧溪头,山光映水流。竹间书屋小,桥畔草亭幽。

静爱林中卧,闲寻物外游。自嫌黄绶俗,情为白云留。

山僧送客客行东,回首云寮梦寐中。人语咿呦村店火,帽檐欹侧石门风。

伊川远映春冰绿,少顶先搀晓日红。为问年来几还往,只应乌鹊识衰翁。

兹亭迹素浅,胜事并随公。法界飘香雨,禅窗洒竹风。

浮烟披夕景,高鹤下秋空。冥寂四山久,宁期此会同。

文房四宝出二郡,迩来赏爱君与予。

予传澄心古纸样,君使制之精意余。

自兹重咏南堂纸,将今世人知首尾。

又得水底碧玉腴,溪匠畏持如抱虺。

拜贶双珍不可辞,年衰只怕歔歈鬼。

弱冠始昏宦,常依甥馆居。老窃冰清誉,亦挈女婿俱。

衰壮每相笑,不必定异趋。王翁述过庭,倭曾皆可模。

今我奚汝益,世论方贱儒。殖落卜周乱,承羞匪一夫。

颓龄复何觊?经训聊自娱。秋灯渐可亲,示子以故吾。

日炙风吹人倦乏,山重水复路萦回。

一番行病思休息,且喜今朝入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