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菊花饷恽薇孙学士诗来用渊明自拟作此答之 其十六

身世沈沦到永初,沙中力士计应疏。子房扰扰成何事,空读圯桥一卷书。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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虏马昔饮江,扁舟忆同骛。

翁方为国谋,客以名义故。

安危匪前料,得失渠异趣。

淮壖渺风雪,王中有程度。

息偃多在床,君车不停驻。

初无作难色,所立讵愆素。

嗟我吴门别,风木岁徂暮。

相逢复湘城,往事忍回顾。

独余后凋心,特立凛不惧。

莫邪虽云利,宁作囊锥露。

善藏要有待,小试随所遇。

终无缺折虞,岂但走狐兔。

吾州得良牧,民力或可裕。

本根赖封殖,强索费调护。

从容试长思,取急无窘步。

作别忽草草,怀抱复谁付。

他时下瞿唐,访我林下屦。

傥於功名余,更讲末后句。

清朝赐第缀群英,器浅如何向晚成。

细把愚衷摅骞谔,惟其圣德在高名。

桑榆奉对惭韦布,恩泽叼封冠姓名。

睿眷天隆何以报,敢将忠节誓平生。

仁义晋阳主,神功致太平。

子孙承事业,妇寺窃权衡。

府卫兵先坏,租庸调不行。

未几三百载,逆贼入宫城。

旧宅今何在,云山昔更清。樵歌秋树谷,渔网夕阳汀。

门巷来车盖,书声接户庭。遗墟悲蔓草,浪迹信浮萍。

细君炊秫婢缲丝,綵胜酥花总不知。窗下老儒衣露肘,挑灯自拣一年诗。

骈拇不碍履,枝指不害持。

两者各自适,意其天所为。

決之足反蹇,齕之手反萎。

万物固有命,劝君休说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