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宾主风流,占尽了、山川英秀。携屐处、苔痕重印,春韶依旧。
花片红飞莺语滑,柳丝碧蘸波纹皱。算前期、禊饮未成旬,才过九。
寻异境,闲仙绶。临曲岸,联吟袖。更才飞鸿藻,晶盘珠走。
益友同盟三径竹,深情那厌千樽酒。羡兰亭、佳话古来传,今还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