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樊按察见赠 其一

缩手功名总未伸,济时才略故无伦。使君意气须终古,今日朝廷用旧人。

辞赋暮年多感慨,文章流别在清新。许身稷契平生事,老向骊山忆路尘。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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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风雨駪駪而空,山有人踯躅兮悲鸣。匝余室兮三行。

骨肉半零落,有弟差慰意。日暮田园归,浊酒聊共醉。

此酒可再得,此日宁再世?人间乐固多,埙篪有真趣。

虎符分镇浙江东,舣棹都门使旆雄。双桨徘徊枌社日,高牙摇曳剡溪风。

蓬莱阁宴公书简,贺监湖浮狱榜空。行听越民歌德政,亟还青琐见旌忠。

梵志问故邻,木兰坐旧床。

去恨已断绝,归意更凄凉。

雁鹜乱池塘。啄稻争梁。是谁竿木早逢场。一样玉昆难竞爽,迢水乌伤。

梦短别情长。泪滴千行。莫言前后有沉扬。勘破功名如泡影,心地清凉。

入门如洞府,花木与时稀。夜坐山当户,秋吟叶满衣。

犬随童子出,鸟避俗人飞。至药应将熟,年年火气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