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荏苒年华三十一,求友青山可谁匹。独从深径卧烟霞,更向东皋采苓术。
忆昔献赋入金门,阊阖掀扬五云出。海内英髦冠盖重,君名已觉三冬日。
萧寺怀居病即栖,声迹相怜不相昵。愧予久抱青萝疴,闻君遂有棠陵逸。
岂翼炎方重一过,杯酒相欣席还膝。粤秀山高碧汉遥,尉陀台上苍林密。
醉骑黄鹄望三山,笑指冯夷窅幽室。须臾夕景宿岩端,欲驻西乌苦无术。
尊空人去怅独归,斗柄钭河月离毕。
恨如新,新恨了,又重新。看天上、多少浮云。江南好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夜来风雨,春归似欲留人。尊如海,人如玉,诗如锦,笔如神。
能几字、尽殷勤。江天日暮,何时重与细论文。绿杨阴里,听阳关、门掩黄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