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对菊自叹
可怜秋,一帘疏雨暗西楼。黄花零落重阳后,减尽风流。对黄花人自羞,花依旧,人比黄花瘦。问花不语,花替人愁。
登会波楼
四围山,会波楼上倚阑干。大明湖铺翠描金间,华鹊中问,爱江心六月寒。荷花绽,十里香风散。被沙头啼鸟,唤醒这梦里微官。
玉香逦花
玉香逦,花中无物比风流。芳姿夺尽人间秀,冰雪堪羞,翠帏中分外幽。开时候,把风月都熏透。神仙在此,何必扬州。
村居
会寻思,过中年便赋去来词。为甚等闲间不肯来城市?只怕俗却新诗。对着这落花村,流水堤,柴门闭柳外山横翠。便有些斜风细雨,也近不得这蒲笠蓑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