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羊圈豕尽登场,已分沈冥似蜀庄。吾道不须论毁誉,世情终欲辨温凉。
鹄玄未必输乌白,凫短何妨续鹤长。归路人天凭去住,海天兜率费商量。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割爱苦不早,临危奈若何。闻铃斜谷道,埋玉马嵬坡。
宝靥销残粉,霓裳失旧歌。千年亡国地,惆怅一经过。
桃李家家春满林,伊谁一写雪窠心。请看风急天寒夜,听唱苍松翠柏吟。
三月西城淑景多,晓烟清露暗相和。
晚锺未用催归客,闻道新亭更可过。
岭上寒梅自看栽,山斜一半似屏开。
春寒点点枝头雨,为有东流水过来。
楼子包金照眼新。香根犹带广陵尘。翻阶不羡掖垣春。
不分与花为近侍,难甘溱洧赠闲人。如羞如怨独含颦。
燕石乏良质,谬当十袭贮。鼠璞本腐材,笑杀千金贾。
取名非其实,纵美徒自许。惟有冰雪姿,堪与琼瑶伍。
幽轩清有馀,直干森可数。抱节保坚刚,凝阴贯寒暑。
圆虚律琯匀,萧瑟鸣球举。比德两相宜,此君众所与。
揭名警浮躁,用意非小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