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哀乐尽消磨,纵酒凭君更放歌。已办苦吟淹日月,祗宜流涕向山河。
心情越鸟难随马,世事吴蚕欲化蛾。却被汝阴居士笑,年来担上看春多。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无端小雪帘纤。入平檐。金鸭旋添龙饼,莫开帘。寻梅约。开还落。可曾欢。合作一年春恨,上眉尖。
相逢江上系兰桡,岁晏天寒雪正飘。驻目帝乡红日近,关心亲舍白云遥。
梅花岭外诗千首,竹叶山中酒一瓢。握手都门应有约,清溪水满绿杨桥。
仙境际云霓,名藩独会稽,
蓬莱住山小,星宿落簷低。
旌节临诸郡,楼台瞰北齐。
地繁秦望岭,民阜若耶溪。
化俗饶馀事,吟诗厌旧题。
只愁严召速,荣渡浙江西。
丘坟何处草离离,千里湖西梦觉时。落日小池桥上路,催人下马读残碑。
今朝乘兴出林坰,商略天公未肯晴。
日色忽收梅气润,山光便挟麦风清。
云脚阴阴欲暮天,倚阑何事意缠绵。最怜芒屦穿空翠,无复茶香瀁午烟。
红豆已生微雨后,绿笺犹帖小窗前。丁宁记取归来路,月在新秋第一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