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醉后发长啸,把酒向天祈。人间富贵何限,臣亦讵能希。
但愿薄田来岁,收得稻粱十斛,可使妇无饥。从此免行役,长守钓鱼矶。
寒窗外,风飒飒,雨霏霏。灯孤漏永,此情真使泪沾衣。
那知七千里路,尚有白头游子,三载不能归。今夕乱山外,应梦到亲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