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吾州远景楼,为天下第一。
下有千尺湖,长虹倚斜日。
烟云纷蔽亏,草树互蒙密。
人既位通显,湖犹困遗逸。
一段云锦机,割截不成收。
我来划见之,慨然为拈出。
凹者豁以舒,凸者疏而溢。
乃取半山句,以榜湖阴室。
晨舟乱平渺,日晏未云毕。
客喜以问余,幻成子何术。
余非龚而致,彼有是良质。
牛山木尝美,茅径人自窒。
一笑各会心,凉风送萧瑟。
蘸就鱼天,搓成鸥雨,空濛拨擢迟迟。无数蘋花,轻香点破涟漪。
远风沿岸斜吹。湿青篷、谁弄参差。湖心亭柳,千条映波,才是愁时。
可怜春去,追送今朝,破除酒病,更斗枪旗。帘钉窗眼,曲游俊侣都非。
那不凄迷。放残阳、绿过桥西。记苏堤。衣香后船,柔栌枝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