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樊按察见赠 其二

六郡黄图接武威,极知边日少光辉。愁中岁月堂堂去,乱后山川渐渐非。

浮海党人公论在,过江名士辈行稀。安危要仗隆中策,白羽终烦更一挥。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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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流回合逗方池,轩槛前临面翠微。

紫陌红尘行不顾,白云青嶂坐忘归。

方荣即隐谁能继,未老休官世所稀。

我昔凌云登阁会,主翁留饮见蟾晖。

弄水分凉,偎花恋暝。柳棉舞罢风初定。凤箫人去太悤悤,昼长无奈重帘静。

倦思芳茵,残妆粉镜。寻春那似年时兴。夜来梦到谢堂无,可怜孤燕窥人醒。

扶母犹可免,弃君安所之。

可能共母载,忍不授君绥。

河口初停楫,江心又挂帆。水光摇去旆,雨气袭征衫。

薄俗空腾谤,清朝肯畏谗。神祠千古壮,高倚石崭岩。

豫章远接五羊城,白鸟飞还道路明。昔我乘桴游汗漫,今君揽辔度峥嵘。

湖堧夕下潮声转,斗角寒深宝气横。总为观风扬职业,有诗才不负兹行。

白发念婚嫁,此虑已陶然。匪复事生业,烝尝讵能捐。

怅望终南山,缅怀清渭川。良时易流迈,穷约心所安。

严阴閟深谷,飞雪层崖巅。引酒聊自酌,被褐终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