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史 其四

著论曾经准过秦,素书尘暗向谁陈。有人泣地思乘鹤,何处占天见斗麟。

海上浮查通大夏,宫中别院起临春。庙堂不用平吴策,已换才名赋感甄。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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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刺史才,祖择之维杰。

大旱雨一方,尽使焦枯活。

公退趣尚深,水石探其绝。

长江北岸林,唐有卢子发。

曾居此林下,高把簪组脱。

岁远成荒墟,佳名讵泯没。

有石数尺长,犹是旧时物。

况辱泥涂久,实在坚重节。

择之渡水见,力为心惨切。

万夫一呼聚,挠动雷声揭。

地险若驱来,岩谷俱震裂。

幽辅郡东河,脱得太华骨。

白玉漏纤纹,雨频为澡刷。

草蔓渐盘遶,柳绿密挥拂。

润恐欲迸泉,怪亦有奥穴。

安知无蛰龙,时见微云出。

几因牵夜吟,帘晓捲残月。

气暗逼人寒,蒙笼未若别。

烟重风扫开,独立势突兀。

苏武见单于,傲睨腰不折。

人皆画将归,予笔恨粗拙。

择之岂不贤,天涯避谗舌。

对此忧足忘,我观未甚悦。

不得见娲皇,愿天无破缺。

江乡旧侣多零落,诗酒过从独有君。小别那知成永诀,他年谁与定吾文。

难忘共步桥边月,未忍回看渡口云。一卷芳华初禊草,几回吟讽对炉薰。

客路寻常怨别离,况逢秋色倍堪悲。

一封书到千山暮,正是思君独坐时。

闷极聊涂抹,行间半泪痕。避兵归故国,遇贼滞孤村!

转得名山胜,难忘好友恩!朅来思痛定,把卷倍销魂。

状元忠义古今传,野史何如旧史全。删述总烦胡学士,姓名犹记丙申年。

本是神仙服日华,而今癯瘁为王家。

槐龙影转朝方退,閒却南园一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