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害年来略丧亡,金缯倾国苦相偿。谋曹鬼自争新故,救赵人方议短长。
空向市驴呼令仆,坐看屠狗化侯王。汉廷亦有河南守,未肯腾章荐洛阳。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石砌蛩吟响,草堂人语稀。道孤思绝唱,年长渐知非。名利终成患,烟霞亦可依。高丘松盖古,闲地药苗肥。猿鸟啼嘉景,牛羊傍晚晖。幽栖还自得,清啸坐忘机。爱彼人深处,白云相伴归。
麦畴连草色,蔬径带芜痕。布谷叫残雨,杏花开半村。
吾生老农圃,世事付儿孙。但遇芳菲景,高歌酒满尊。
山城看雨色,画省忆兰芳。
春日京华远,江天离思长。
疏花开独树,新水乱寒塘。
游子今何去,闻莺祇自伤。
雨过荷香暑气消。奁开月影黛重描。闲阶独立似无聊。
藕覆半笼金缕袜,凤钗斜亸翠云翘。内家妆束不胜娇。
歙州江见底,录事亦如之。
休吏早封印,访僧閒著棋。
旧鞍羸马出,矮屋破帘垂。
行处与住处,官清人不知。
川郭颠狂甚,平生挟术游。
老犹携侍女,贫不谄公侯。
用药多投病,酬钱或掉头。
金陵官酒贵,应典旧貂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