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桑已值山河改,看菊还怜甲子同。千载子云朱仲晦,不将应璩比陶公。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婺女牵牛皆粤分,郁林合浦属交州。偶逢人向渠阳去,为寄书从八桂求。
率土溥天非不广,剑山带水祇供愁。明年阙下当皆集,谁序盛山今日游。
青青长朱裳,小摘脆不堕。
勿欺如豆微,中怀仁已大。
去秋开后落,微绿见新根。物类已如此,天心何用言。
露深连夜润,雨细一春温。渐次能分种,江烟度柳轩。
僦屋平山至典衣,来时便作十年期。
岂知未报归余闰,早有举吟送别诗。
圣主恩仁天地力,明公邻念父兄慈。
征鞍拟待春和暖,催促行装愿少迟。
天稔中原祸,朝分党部争。
当年谁宰相,此地着先生。
故国难归去,新巢甫落成。
如何鲸浸外,更遣打包行。
习隐栖南亩,躬耕受一廛。激流崩野岸,凿井割邻泉。
蟾黾游丝困,凫鹥乱苇眠。考槃吾有志,敢吝买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