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金芝腾地宝,瑶草动春芳。中庭乍消残雪,和气转东皇。
花市收灯未久,柳陌踏青将届,乐岁好风光。指点泰途近,身在讵须忙。
儒家气,方家业,道家装。膝前彩衣围绕,袍锦昼辉煌。
坐我苍筠万亩,寿我红梅百本,才足了千觞。一笑领黄鹤,回首望仙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