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遗山论诗有贵贱之见作此正之

面目都随贵贱迁,陶公枯淡谢公妍。暮云春酒词清丽,却在柴烟粪火边。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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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醵无妨职,嬉游不离城。

盘随丰俭出,杯听浅深倾。

附耳俱情话,巡檐各意行。

归犹有余兴,后会莫寒盟。

短鬓逢秋意向阑,情知客久亦当还,每寻閒事遣心安。

北碣眩人欧褚上,南书置我宋齐间,未能忘义且忘年。

琼柱动金丝,秦声发赵曲。流徵含阳春,美手过如玉。

秋意西山多,别岑萦左次。缮亭历三癸,趾趾邻什寺。

元化隐灵踪,始君启高致。诛榛养翘楚,鞭草理芳穗。

俯砌披水容,逼天扫峰翠。境新耳目换,物远风尘异。

倚石忘世情,援云得真意。嘉林幸勿剪,禅侣欣可庇。

卫法大臣过,佐游群英萃。龙池护清激,虎节到深邃。

徒想嵊顶期,于今没遗记。

云中今已平,军士凯歌声。天地边尘没,关山汉月明。

洗兵秋度碛,牧马夜归营。多少还家梦,中原有弟兄。

眼际青山又白云,一般幽意两氤氲。未妨远绪时牵惹,欲令孤怀细剖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