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叹息尚未终,入眼益奇变。汹汹清浪滩,滩阔势转悍。
水急风旋生,廿里激雷遍。寸步须千篙,十夫助一牵。
浪花并怒飞,直前抟人面。侧闻马伏波,于此下蛮甸。
至今古祠留,时有行客荐。将军西川豪,气冠云台彦。
中兴效驰驱,垂老历转战。如何薏苡谗,千古共悲叹。
英灵傥未徂,乘此泄愤懑。我亦从军人,呜呼泪如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