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才弱患空疏,晚节苍凉独步初。玉貌内人今白首,不知家令是尚书。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造辟谋谟远,勤民志虑专。中身谢轩冕,毕志友林泉。
出祖倾群彦,归来足二贤。谁令行乐地,容易锁寒烟。
曾听仙韶宴玉津,岂知金弹忽危身。
谁为高树凤凰语,无奈雕笼鹦鹉嗔。
拙射元非落雕身,村眉难比扫蛾人。
新裁白伫衣如雪,一点休教染洛尘。
丽正门当天阙高,景阳台下草萧萧。
江围大地蟠三楚,石偃孤城见六朝。
落日不将遗恨去,秋风能使旅魂消。
忘情只有龙河柳,烟雨年年换旧条。
无怀十六传,乃至酒圣人。其道尚清净,无为而化成。
周公作酒诰,流言几祸身。宣王不得已,乃为述酒经。
经曰:天有酒,则不倾。国有酒,则不争。有王者起,必世而后仁。
何用导以德,齐以刑。但当引酒为河,累曲为城。日月所照,霜露所坠。
凡有血气者,莫不醉酲酲。死兮不知死,生兮不知生。
沃杀知巧鬼,何愁不太平。
东皇布德育群生,二月仁风遍海城。原上草青堪放马,墙头柳绿可藏莺。
一尘不作天如洗,万景俱新日与明。朝退玉阶无个事,杖藜时向小桥行。
径小新经雨,庭幽遍有苔。
风前闲意思,阶下静徘徊。
不分筋骸老,难甘岁月催。
时时藉芳草,赖有酒同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