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正桃花、渐蜚红雨,依稀一半春色。东风十里离亭恨,杨柳丝丝如织。
远又忆。向雪月梅边,陶写吟情逸。清愁拍拍。算祗暮山知,栖鸦斜照,春树渺空碧。
文章贯,合整垂云健翼。翔鸾底用栖棘。要寻玉洞烟霞胜,聊趁麟符蜚檄。
归骑急。看尘袂方清,有恩纶催入。凫仙倦舄。相与问孤山,开樽抵掌,一舸画桥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