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酒阑和梦登程,秋阴压得征鞍重。似华峰霜隼,禹门雷鲤,丹山云凤。
滴露松窗,煮泉术鼎,漉冰齑瓮。向金闺高步,羽林雄论,便写就、中兴颂。
主将远提兵众。细评量、古人言动。太公韬略,萧何图籍,孔明擒纵。
茗荚吹香,芝英产秀,荔支脩贡。更此行、妙处访求贤俊,助明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