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

奇计沈吟斩富韩,当筵獐脯屡忘餐。教坊别有丁仙现,方信伶官胜谏官。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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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知不报,解绶且谋归。嚄唶堪巾帼,婆娑忆布衣。

酒如清渭水,莼似北山薇。薄晓诗名贱,于今未忍挥。

奇峰百仞悬,清眺出岚烟。迥若戈回日,高疑剑倚天。
参差霞壁耸,合沓翠屏连。想是三刀梦,森然在目前。

日暮天寒小驿亭,竹边流水浅泠泠。

一枝蚤落诗人手,无恨春风入胆瓶。

芳春閤外茂林中,池上新桥路径通。谁种松篁藏古意,我栽桃李引春风。

迟日和风婉娩春,感时情思浩无津。烦君远寄中山酒,顾我方为洛社人。

濡笔便思题素扇,当尊难借吐芳茵。已钦才妙兼怀惠,相过文场愿捧轮。

阳舒阴畅泽盈流,不卜应当大有秋。春雨花红林木盛,晓晴岩紫气岚浮。

江皋钓艇蓑翁乐,云谷山人鹤仗悠。麦已蟠科烟禁日,呢喃燕语祝皇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