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萋萋南涧草,灼灼东园花。岂不念容色,独奈景光何。
昨日日苦短,今日日复斜。青阳坐迟暮,为乐何蹉跎。
李膺匪名士,石崇岂豪家。得失更相酬,盛衰递来过。
宁不知至理,悲悔徒自多。
今夕是何夕,昂首望青天。彷佛月华桂府,偏对我重圆。
回首乡关何处,叹我频年戎马,飞梦度关山。且莫悲离别,携手话辛酸。
剪不断柔情,一夜无眠。长途万里重相逢,恨海难填。
只说封侯夫婿,那识光阴似水,却又去无还。但愿常相聚,明月共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