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孤云悦我心,一点通神意。流泉濯巨灵,深谷豁神智。
魈魅神之兵,黎庶神所庇。精气烛彼天,名山妥灵地。
岭表开崇祠,辽东建神帜。六字动天威,九重颁岁祭。
相期翊国忠,我舆三神契。
帝遣春风来蓟门,吹作蘼芜绿遍野。我本商山采薇客,遇尔潇湘佩兰者。
鞭龙直上碣石宫,披云高卧昆仑下。袖里瑶华寒不开,洞口新松翠可把。
一酌沧江破几筵,词组青山堕杯斝。君不见长安意气五陵豪,笑杀文园病司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