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百岁人能几,七十世间稀。何况先生八十,蔗境美如饴。好与七松处士,更与梅花君子,永结岁寒知。菊节先五日,满酌紫霞卮。
美成词,山谷字,老坡诗。三迳田园如昨,久矣赋归辞。不是商山四皓,便是香山九老,红颊白须眉。九十尚入相,绿竹颂猗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