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闲居作赋几年愁,王屋山前是旧游。诗咏东西千嶂乱,
马随南北一泉流。曾陪雨夜同欢席,别后花时独上楼。
忽喜扣门传语至,为怜邻巷小房幽。相如琴罢朱弦断,
双燕巢分白露秋。莫倦蓬门时一访,每春忙在曲江头。
馀生苦多难,所向招诋谰。前年失二子,悲肠剧刳剜。
悸魂念职守,忧患何瀰漫。叫阍辄自陈,闻者为辛酸。
朝恩俯从欲,幸忝留司官。薄廪沾甑釜,尚愧远祖丹。
西都多巨公,贤哲罗衣冠。亲炙挹高义,朝夕陪清欢。
蒹葭倚白玉,蚁蛭对层峦。肴羞屡陈列,桃梨烦雕钻。
翰林壶冰洁,秘殿朱绳端。远识固莫测,确论宜不刊。
立行皆表的,析埋亡髀髋。从容及议乐,辩论生酒阑。
相圃众如堵,楚战惴旁观。辞锋奋铦利,学海翻波澜。
解带拒班输,登坛劫齐桓。焚舟却魏武,火牛快田单。
守义若据险,持说侔执干。当仁不相让,食马几及肝。
听者如馁人,得味皆珍餐。折衷无圣师,简编阙且残。
谁能置轻重,愈见制作难。两家难未解,宜僚徒弄丸。
辨璞待炎火,知松须岁寒。善教已乃孚,大器久始完。
人虽不我合,留俾后世看。行道匪彊聒,贤蕴宁遽殚。
用舍系所逢,明哲固能安。乐天复知命,颐养资广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