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从晋帖仿来禽,入洛才多已不任。俗煞南潮钟记室,祗将一字抵千金。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香火社闲棋度日,溪山伴静酒为年。
碧霄鹤唳诗情远,湖院僧知蔡梦圆。
常喜春锄行佚老,每嫌棋路尚争先。
平湖草岩径行好,后夜延缘刺钓船。
明妃无命死胡沙,青冢荒凉起暮笳。争比冰心明似月,隔江不用怨琵琶。
寂寂重寂寂,出门春草齐。
晚芳犹着树,江涨欲平溪。
山暝有时雨,村深何处鸡。
远山缘底恨,故作傍人低。
春风濯濯柳容仪,一战文场拔赵旗。
孤进自今开道路,英才咸喜遇明时。十年未称平生意,一日承恩天下知。
无限春光言不得,路旁花笑景迟迟。
远山终日自清辉,缥缈乔林野气微。
秋菊已开陶令径,春风好舞老莱衣。
溪头钓艇资闲兴,松下归禽伴息机。
吟倚醉登堪自慰,不须怅望白云飞。
黄尘没马长安道,残酒初醒雪打窗。
客子惯眠芦苇岸,梦成孤浆泊寒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