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山阴久凄凉,复尔见茅宇。客来爱其人,问此于谁语。
自云迩先茔,玩构亦庐处。朝光凌爽气,初岩亘修渚。
平居狷介心,祇以自为苦。日夕驱其奴,名之同所恶。
驱汝汝不辞,我怀良可悲。
幻士幻入水三昧,博取天河作手戏。跳珠回沬五尺馀,王成草木掀涛势。
古佛堂前柏树子,半裂空心半髡死。荒檐龙钟几病僧,日暮空垣拾菌耳。
堂头老像如冰冷,寒碑月写风枝影。石栏狮子向东啼,夜深唤却虚空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