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浅蓬莱鬓有丝,永和书法盛唐诗。国香零落冬青死,要为王孙废楚辞。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山断情相接,江同派暂分。无风犹细浪,有日却轻云。
生熟衣中半,阴晴气两熏。还家浑欲早,徐棹也堪欣。
溪流清且彻,曲曲绕柴关。石鼠昼出没,幽禽时往还。
苔深人迹少,气壮酒杯閒。倚槛聊长望,云开山上山。
客舍垂杨依旧青,自钻新火应清明。故山紫笋谁能摘,倒箧云龙手自烹。
李斯未相秦,且逐东门兔。宋玉事襄王,能为高唐赋。
常闻绿水曲,忽此相逢遇。扫洒青天开,豁然披云雾。
葳蕤紫鸾鸟,巢在昆山树。惊风西北吹,飞落南溟去。
早怀经济策,特受龙颜顾。白玉栖青蝇,君臣忽行路。
人生感分义,贵欲呈丹素。何日清中原,相期廓天步。
别鹤声声怨夜弦,闻君此奏欲潸然。
商瞿五十知无子,更付琴书与仲宣。
同气有三人,分飞在此晨。西驰巴岭徼,东去洛阳滨。
强饮离前酒,终伤别后神。谁怜散花萼,独赴日南春。